电动车迎面驶来,射出一道强光!市民吐槽:亮瞎了我的双眼……
日常生活中
你是否也遇到过这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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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走在人行道上
对面的电动车驶来
车头超亮的车灯刺眼、炫目!
甚至一时间“致盲”!
自己无法看清前面的道路
最近一段时间
有不少读者
向厦门日报热线968820反映此事
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
不少电动车会加装高亮车灯
部分亮度甚至超过机动车大灯
带来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
12月7日晚上8时许,厦门日报记者在云顶中路和吕岭路路口等候红灯时,30秒钟内,有多达10辆电动车开启了加装的高亮车灯,高亮车灯比原车上的车灯亮好几倍,散发出异常亮眼的光线,甚至在马路对面都会觉得刺眼。
记者注意到,加装高亮车灯的大多是送餐电动车,也有不少是居民自用车。在云顶中路相对较暗的路段,这些迎面驶来的电动车流,晃得记者睁不开眼,个别车灯射出的强光还有近乎“致盲”效果,让人几秒钟内都无法看清路面,只能止步避让。
在云顶中路相对较暗的路段,迎面电动车的车灯十分晃眼。
晚上9时,在莲岳路和仙岳路路口处,两次绿灯通行的时间里,迎面驶来的3辆电动车全都加装了高亮车灯,车灯大部分加装在车头,从较暗路面看过去,比街头路灯还要亮。
部分高亮车灯在50米开外都能看见,其亮度和汽车车灯差不多。
强烈的灯光会让行人看不清前面的道路,也晃得其他驾驶员的眼睛无法看清前方路况,存在很大交通安全隐患。
莲岳路和仙岳路路口附近,加装的特亮车灯照亮了黑暗的路面
对于这样的电动车
想必很多人都会疑惑:
车灯为什么能这么亮?有业内人士透露:
有一些电动车专卖店及售后维修店
有为电动车加装LED车灯的服务
灯珠越多越亮越贵
颇受外卖员、快递员欢迎
在金山西路一家电动车维修店,记者了解到,加装车灯有三种产品可供选择,分别是6灯珠、18灯珠、36灯珠的款式,收费分别是25元、30元、35元。亮度随灯珠数量递增。“很多人安装,比原装车灯亮多了。”老板说,接上线后,这种车灯和原装车灯统一控制,没法单独开关。店主表示,如果担心灯光影响对面行人,可以向下调整灯罩角度,往路面照,就不会太刺眼。店主还告诉记者,不少外卖员和快递员还会在网上另外买一种更亮的车灯,然后来实体店付费安装。
走访中,记者询问多名外卖小哥,对方均表示,很多电动车原装车灯不够亮,夜晚送餐赶路,在光线暗的地方比较危险,所以就加装一个高亮车灯照路。其中一名外卖小哥告诉记者,他特地在网上花40元买灯,又花10元请师傅安装。
蔡塘广场附近,等候红绿灯的电动车加装了高亮车灯
但是
这样的改装真的可以吗?
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东表示
非机动车加装车灯的行为
可以认定为违法行为
根据当前《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和《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非机动车不得加装、改装动力装置,已登记的非机动车不得改变车辆外形或者已登记的技术数据。
当前《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了电动车灯光的技术标准,《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非机动车不得加装、改装动力装置。已登记的非机动车不得改变车辆外形或者已登记的技术数据。非机动车私自加装车灯的行为属于私自改变非机动车外形、结构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此外,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中规定,道路上行驶加装LED车灯的非机动车相关违法行为,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管部门可以责令违法者拆除私自加装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灯具,恢复原样,并处50元罚款。
他还提到,非机动车擅自加装LED车灯的行为,虽然法律法规有相关处罚措施,但现有的处罚力度很难起到教育警示的作用。对于立法机关来说,应当制定明确的处罚规定;对于各区县交通管理部门来说,应当依法对擅自对非机动车加装的行为予以严查;市民可以记录车牌号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记者:蒙婧 柯笛
编辑:曾欣悦 值班主任:蔡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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